人间蒸发5年只为赚钱赔偿 受害方请求轻判肇事者
导读:
事情要追溯到2003年9月的一天早晨,当时29岁的赵泉,在没有行驶证的前提下,驾驶一辆以他舅舅名义买的新摩托车,行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白沙路,由于没有集中注意力,撞上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杨某。赵泉见状便立即和周围的市民“打的”将其送到医院,虽然赵泉千方百计找了10000元钱给受害人家属,但最终杨某颅脑损伤过重不幸死亡。
事发后一个月,赵泉收到建德市交警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几行字让赵泉彻底慌了:“赵泉无证驾驶机动车,在行驶中对行人动态注意不够而发生交通事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他知道这意味着要赔很多钱。他和家人商量,家里也拿不出钱。
从此赵泉开始了5年逃命生活,希望能赚到钱再回来赔偿。可因为没带身份证,他不敢出远门,先后去过兰溪、金华等地;也不敢去大的企业,只是在一些小的工地上打零工。5年来,赵泉春节都没回家,更不敢跟父母联系。“这几年就像做贼一样,在外面一看到警察就怕!”赵泉说,“5年了,内心受的折磨也越来越厉害,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事故受害人家属。”辗转几地均无收获之后,他终于决定回家。回家后,在家人的劝说和帮助下,赵泉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建德市交警大队自首投案。当日,赵泉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进入司法程序。
让人没想到的是,被害人家属对肇事者不仅表示了理解,而且替肇事者向法官求情,“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足额给付赔偿款,但他么已尽力了,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其从轻处罚。”拿到被告人家属四处筹得的大量面额为10元、20元的73000元赔偿款时,被害人家属反倒被赵泉的真诚悔改之心打动,撤回了对他和他的舅舅的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法院给赵泉一个机会,从轻处罚。日前,杭州建德市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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