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 性急公交司机行驶中开车门摔死乘客被判缓刑

性急公交司机行驶中开车门摔死乘客被判缓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4 08:26:41 人浏览

导读:

29岁的王某是北京市恒基客运有限公司司机。去年7月3日下午4点多,他驾驶一辆“长安”牌大客车行驶到通州区土牛路马营桥北时,站在后门处的乘客臧先生说手被后车门夹了,王某于是在车未停稳时就打开车门,臧先生摔出了车外头部受伤。虽然王某立即将其送到医院抢救,但5

  29岁的王某是北京市恒基客运有限公司司机。去年7月3日下午4点多,他驾驶一辆“长安”牌大客车行驶到通州区土牛路马营桥北时,站在后门处的乘客臧先生说手被后车门夹了,王某于是在车未停稳时就打开车门,臧先生摔出了车外头部受伤。虽然王某立即将其送到医院抢救,但5天后臧先生还是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王某马上报警,后被警方控制。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臧先生死后,王某向其家属先行支付了10.6万元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庭念其在案发后立即报警,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已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因此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