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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刮碰”遭围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8 03:17:56 人浏览

导读:

北站于5月8日查处一起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现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陶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据了解,5月8日19点40分,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北站路团结路路口有一起交通事故,其中有一台微型客车的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接到报警后,大队

  北站于5月8日查处一起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现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陶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5月8日19点40分,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北站路团结路路口有一起交通事故,其中有一台微型客车的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接到报警后,大队一中队民警孙威、李家铭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涉嫌酒后驾驶的当事人陶某满身酒气站立不稳,被几名群众围堵在肇事现场,群众纷纷指责陶某说:“现在对酒后驾驶法律处理的这么重,你怎么还敢酒后开车,还把别人的车撞了。”

  民警孙威、李家铭经简单勘察事故现场,发现两车轻微刮碰事故,但因为一方当事人涉嫌酒驾,孙威和李家铭立即将事故现场交于事故科值班民警王加诺处理,并把陶某控制住,带回大队进行处理。

  经血液酒精检测,陶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77.4mg/100ml,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于是大队按照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交通法》修正案的规定,决定以“危险驾驶罪”对陶某进行处理,

  据查,陶某,男,35岁,是外地来沈人员,打工攒了点钱,兑了一家小饭店,准备5月9日开业,5月8日下午和他饭店的厨师在于洪区荷兰村附近喝的酒,酒后陶某开车送厨师回家的路上,在北站路发生交通事故,并被群众举报,被大队民警查获。陶某现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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