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动态 > 锡山法院宣判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锡山法院宣判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6 16:39:39 人浏览

导读:

昨天,锡山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被判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2万元。今年1月,凌某驾驶轿车沿港羊路行驶至羊尖镇敬老院北侧路段时,与同向行人秦某相撞,致秦某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凌某没有立即停车保护
 昨天,锡山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被判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2万元。

  今年1月,凌某驾驶轿车沿港羊路行驶至羊尖镇敬老院北侧路段时,与同向行人秦某相撞,致秦某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凌某没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及报警,而是故意驾车逃逸,将车开到江阴市某修理厂修理肇事车辆,毁灭了证据。肇事后一个多月,凌某经亲友开导,主动来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