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人告高速路“漏洞”
导读:
在京石高速行车时突然出现行人,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司机赔偿后将公路管理方起诉。
8日上午,在北京房山法院,姚先生指责公路管理方未尽到养护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应赔偿9万元。
该案的原告是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高级工程师姚小林。
今年5月12日,姚小林驾车在京石高速上行驶时,路上突然窜进行人。姚小林所驾车辆避让不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杜某和尉某死亡。
经交警确认,杜某和尉某负全部责任。后经交管部门调解,姚小林赔偿杜某和尉某家人5.2万元。
姚小林认为,因京石高速封闭护栏多处破损,造成杜某等4人进入高速路发生事故。
姚小林认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赔偿9万元。“护网的作用是为了防止牲畜。行人的说法非常清楚,他们是翻越围挡进入高速路,作为管理者,我们确实管不了。”被告方代理人表示,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人,进入高速路的后果应该自己承担。
姚小林的代理律师表示,因为被告的管理过错,致使多人从高速路破损处穿行,存在严重危险性,建议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及时封闭这些破损的护栏。“对高速公路两侧的护栏管理和保护,你公司是否有责任?”审判长问道。“这是我们日常养护的一个过程,但实际情况是经常遭到破坏,这是我公司的责任。”被告代理人称。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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