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虽然多数情况下可以当作民事案件来处理,而且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也属于民事赔偿,但是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责任还是不完全相同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
第一,责任认定的主体不同。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主体是公安交警部门,作出民事责任认定主体是人民法院。
第二,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第三,责任认定的事实依据不同。交通事故责任是主要强调的是事故发生的过程责任,而不是结果责任。而民事责任虽然也关注事故发生的整个动态过程,但更多强调的是事故发生的静态结果,更注重结果责任。
第四,责任性质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作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民事责任认定则是由司法机关——人民法院来作出,是一种司法确认行为。
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的具体内容,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不同点是责任认定的主体不同、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不同、责任认定的事实依据不同和责任性质不同,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不完全相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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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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