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机关有哪些
导读: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责任认定不满意进行复核,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复核的,所以说它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进行复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机关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者让法院不予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份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只有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只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目前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相对提高,程序、要求、取证等工作也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的作出也相对严谨和准确,因此,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局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成功率将会很低。
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但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警就会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给事故双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机关有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是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满意,我们进行复核申请,可以按照以上程序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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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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