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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机构】关于鉴定机构的合理选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9 15:22:22 人浏览

导读:

【鉴定机构】关于鉴定机构的合理选择伤者出院后,如果希望得到合理的赔偿,都要进行司法鉴定。在鉴定机构的选择上,很多受害者容易犯以下两个错误:第一个错误,选择了没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天津市的鉴定机构很多,但是目前获得了天津市司法厅许可从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鉴定机构】关于鉴定机构的合理选择

  伤者出院后,如果希望得到合理的赔偿,都要进行司法鉴定。在鉴定机构的选择上,很多受害者容易犯以下两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选择了没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天津市的鉴定机构很多,但是目前获得了天津市司法厅许可从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只有11家,您如果选择了这11家以外的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是无效的。

  第二个错误,选择了对自己不利的鉴定机构。在天津,一般情况下,对于同样的伤情,所有鉴定单位所做的鉴定结论是一致的。但是,当伤情属于 “可评可不评,可高评可低评”的情况时,各鉴定机构的做法却截然相反:有些鉴定机构的做法是尽量不予评级或者选择较低的级别;而另一些鉴定机构的做法却是,如果有专业律师的参与,鉴定机构会给予评级或者选择给予较高的级别;所以,自己盲目的去选择鉴定单位,其后果可能是评不上级别或者评级较低,因此,伤者最好是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

  要知道,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里面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差距是很大的;按照2010年的赔偿标准计算,每相差一个级别,城市户口的赔偿款相差5万左右,农村户口的赔偿款相差3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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