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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过时效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0-02-28 15:47:2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进行有关事宜进行鉴定。

关于工伤时效问题给大家做如下分析:

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的1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是最有力的方式。工伤事故发生1年后,若工伤认定已过时效,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特别提示:工伤鉴定时效,最长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所以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积极主动的申请工伤鉴定,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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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猛律师
主办律师
闫猛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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