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法不认可,重婚已是犯罪行为
导读:
◆事实婚姻不再被承认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也就是说,虽然当事人双方没有经过结婚登记,但是由于他们具备了婚姻的事实,而周围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有条件地保护这样的两性关系。
但是,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对人们履行法律义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政部1994年2月1日颁布实行的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从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对待。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的民事法律就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以夫妻名义同居,认定为重婚
陈小姐认为她和周先生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法律又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她不构成重婚罪。她的理由是错误的。虽然民事法律不再承认1994年2月1日以后形成的事实婚姻,但这只是表明民事法律不再保护这种非法的“婚姻”关系。而在涉及到认定重婚罪时,根据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因此,这种非法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还将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所以,陈小姐的行为仍然构成重婚罪。
◆不知他人有配偶的不构成重婚罪
刘先生认为周先生与自己妻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长达一年多,因此周先生也构成了重婚罪。周先生是否构成了重婚罪的关键在于他是否明知陈小姐已经结婚。在本案中,周先生并不知道陈小姐已经结婚的事实,而且他还一直催促陈小姐与他结婚,而被陈小姐以各种借口欺骗。因此,实际上,周先生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当然,如果周先生明知陈小姐已经结婚,仍然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他自然就构成了重婚罪。
◆重婚不能“私了”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权利在受害者个人,而公诉案件的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权利在国家检察机关。重婚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因此追究重婚人的刑事责任的权利是由国家来行使的,受害人无权“私了”。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了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最严重的破坏,是一种犯罪行为。构成重婚罪的有两类人:一是自己有配偶,但却与别人又结婚的;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也有两种形式:一是登记结婚的形式;二是事实婚姻的形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事实婚姻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是指符合婚姻成立实质要件的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以夫妻关系长久、持续地同居生活的一种婚姻形式。国外许多国家在立法或者司法中
事实婚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一种关系。一、事实婚姻的基本特征是:(一)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如一方或双方有配偶
那么,法律对于事实婚姻如何规定的呢,事实婚姻是否受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保护呢,让我们来看看法律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