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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协议(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5 02:25:15 人浏览

导读:

甲方(遗赠人):某某某(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某某某(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所有的某某某(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


甲方(遗赠人):某某某(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某某某(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某某某(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某某元,医疗补助费某某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某某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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