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房产 > 还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谁?

还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5 08:52:14 人浏览

导读:

《婚姻法解释(二)》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

   《婚姻法解释(二)》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