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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7 07:37:39 人浏览

导读:

最近经常接到一些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咨询电话,我发现很多当事人问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对方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怎么办?现结合本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中的经验及相关规定针对这个普遍存在的现实问


最近经常接到一些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咨询电话,我发现很多当事人问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对方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怎么办?

现结合本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中的经验及相关规定针对这个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做以下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其一是协议离婚。其二是诉讼离婚。当前者已经明确行不通的时候,只有采取第二种方式诉讼离婚。我想当事人问及此问题的目的及真正顾虑,很大程度上是考虑到诉讼离婚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财产会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实。当然请求离婚也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支持离婚的请求。相对于其他案件来说,离婚案件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非常困难的,很多当事人甚至很多律师都不太清楚如何收集这样的证据。那么回到标题,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尽管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但签订离婚协议的行为就可以说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这就是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中有具体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规定可以清楚地表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条款对双方是有法律约束性的,尽管没能通过登记解除婚姻关系,但该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内容在离婚诉讼中,是应当遵循当事人的约定的,应当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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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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