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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08:22:43 人浏览

导读:

对于经常吵闹,感情淡薄的夫妻来说,离婚是最终的选择,关于离婚有很多常识问题,需要知道,如果是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到夫妻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才可以,那么办理离婚登记要带什么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经常吵闹,感情淡薄的夫妻来说,离婚是最终的选择,关于离婚有很多常识问题,需要知道,如果是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到夫妻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才可以,那么办理离婚登记要带什么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离婚登记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单方提出离婚财产要怎么分

  男女双方皆可提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债务也要共同承担。关于单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单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如何处理

  1、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2、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办理离婚登记要带什么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到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要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还要一份离婚协议书,加上同底色二寸照片。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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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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