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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都要经过哪些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6 02:53:01 人浏览

导读:

一、诉讼前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二、离婚

一、诉讼前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
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和判决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可见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凡是通过调解能够解决婚姻纠纷的,就不要采取判决的方式。

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也会出现三种不同的结果:
(1)双方互谅互让、达成重归于好的协议,原告撤销离婚之诉,法院可以将调解笔录存档;
(2)在审判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同意离婚、合理分割财产、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生活的协议,法院按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离婚协议书送达当事人手中签收后,立即生效,它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3)调解无效,双方就离婚与否或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尚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继续进行,即进入判决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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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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