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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再生育问题介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05:02:5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地震发生后,很多夫妻不幸在灾难中失去了孩子,那么他可以生育二胎吗?假如可以生育二胎,二胎准生证该怎么办理?也有些人在地震中失去了妻子或者丈夫,他们再婚后的生育问题怎么解决?

  核心提示:地震发生后,很多夫妻不幸在灾难中失去了孩子,那么他可以生育二胎吗?假如可以生育二胎,二胎准生证该怎么办理?也有些人在地震中失去了妻子或者丈夫,他们再婚后的生育问题怎么解决?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文章导航:

  一、地震后夫妻准生二胎的条件

  二、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三、地震后夫妻再婚生育政策

  地震后夫妻准生二胎的条件

  “震后再生育政策”,是国务院抗震救灾行动的“一大亮点”。子女在震灾中死亡或伤残的家庭,现在有了国家政策的照顾,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再生个孩子当然可享“天伦之乐”。

  生育二胎条件

  一是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大意就是你目前的孩子不具备正常的生活;

  二是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这一政策是为有功的英雄开设的;

  三是一方系丧偶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这个大家是最明白不过的了;

  四是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是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是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也可以要二胎;

  七是农业户口第一胎为女儿也可以申请生二胎。

  二胎政策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page]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办理《二胎生育证》的一般程序:

  1、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2、双方所在单位将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十日,无异议后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然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由男方所在单位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

  3、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其复印件;村级或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再婚夫妻离婚方要提交与原配偶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及其复印件;丧偶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婚育状况证明;初婚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初婚证明;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或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双份申请及证明材料,报市审批。

  4、乡级计生办受理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先指定乡四术员对申请人女方进行孕查、出具《孕检证明》,并在十日内召开生育资格审批小组会议、将意见填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将《会议记录》及《预报花名单》、《审批表》及有关的证明材料上报县计生局审批。

  5、县计生局受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6、乡级计生办政法员要根据县级批复及时对村下达《二胎证分解批复》。[page]

  地震后夫妻再婚生育政策

  “震后再生育政策”,是国务院抗震救灾行动的“一大亮点”。子女在震灾中死亡或伤残的,再婚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相关法律知识:

  再婚可生育二胎的九种情形

  第十七条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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