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 继父母子女 > 离婚后,继子抚养费要付吗

离婚后,继子抚养费要付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8 05:33:24 人浏览
“她的前夫因车祸去世,带着儿子跟我结婚,现在我们感情不和也要离婚,但她要求我给她儿子支付抚养费,请问这合理吗?”周一汤先生致电晨报咨询。

  汤先生今年40岁,是襄樊人,来汉工作多年,家住三眼桥。2006年在朋友的撮合下,汤先生与孙女士结为夫妇。孙女士的前夫因车祸去世,她育有一个5岁的儿子。

  但如今,两人因感情不和,正在商量离婚事宜,孙女士表示,汤先生应补偿她2万元,并每月向儿子支付400元的抚养费。汤先生则表示,自己只是儿子的继父,现在夫妻关系就要解除了,不应当再尽抚养的义务。

  律师观点

  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周好律师认为,《婚姻关系而建立,当然也可以因其离婚而解除。因此,汤先生和孙女士离婚后,儿子与继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因此没有义务支付继子的抚养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