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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怎么认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02:09:14 人浏览

导读:

彩礼是指婚嫁中男方对女方给予的礼金,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呢,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恋爱中赠送的礼物算彩礼吗,针对这几...

  彩礼是指婚嫁中男方对女方给予的礼金,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呢,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恋爱中赠送的礼物算彩礼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彩礼是怎么认定的。

  一、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据此,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结婚时如果向对方索要了较大数额的彩礼,婚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就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

  所以,同居时间较短且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较长时间,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

  我们认为如果赠送的嫁妆款已用于生活消费则不予退还,在办理婚礼过程的实际花费也不予退还,双方相互见面接受的礼金按赠与对待,已经长期使用的衣饰也不予退还。另外根据案情区别双方的过错,按公平原则,从保护弱势群体的立场出发,给予公平处理,充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恋爱中赠送的礼物算彩礼吗

  男女双方在恋爱中总是会相互赠送一些礼物,甚至有的土豪会赠送恋人别墅、豪车等,这些礼物能否算作彩礼?双方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呢?

  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这种在恋爱中赠送的礼品是否算作彩礼,在实践中有很大的争议。

  按照通常的观点,给付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而男女双方在谈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还很难说是为了缔结婚姻的目的。因此,并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故不能按照彩礼要求返还。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彩礼是怎么认定的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彩礼的认定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如果只是为了骗取钱财而结婚的,彩礼是不算为彩礼的,恋爱中赠送的礼物一般来说如果最终没结婚的话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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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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