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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或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青春补偿费,应否支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2 22:49:40 人浏览

导读: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在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解除同居关系或离婚纠纷案件中,,女方主张的“青春补偿费”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在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解除同居关系离婚纠纷案件中,,女方主张的“青春补偿费”的性质区别于婚姻过错赔偿的请求权,也违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该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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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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