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继承动态 > 继承人分割遗产应为胎儿留份额

继承人分割遗产应为胎儿留份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4 16:22:42 人浏览

导读:

我在怀孕期间,丈夫遭遇车祸去世,其生前有很多财产,现在丈夫的父母要求分割遗产。请问,我腹中的胎儿有继承权吗?马建庆法官: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

  我在怀孕期间,丈夫遭遇车祸去世,其生前有很多财产,现在丈夫的父母要求分割遗产。

  请问,我腹中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马建庆法官: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