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导读: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看,人民大众对生活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对社会服务的质量保障也日趋提升。对于社会福利,我国更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会,债务继承的现象已经不再稀奇,关于债务继承您了解多少呢?对于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那么,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国家债务继承
指被继承国的国家债务转属继承国。国家继承的重要方面。“国家债务”指一国对另一国、某一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的符合国际法的任何财政义务,包括国债和以国家名义承担而实际上用于地方工程或某一地区的地方化债务。国家对私人的债务和由地方当局承担用于当地的地方债务,不属于国家债务。恶债由于违反国际法而不属国家继承范围,不得转移给继承国。
二、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遗赠就是被继承人将财产赠送给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即若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被继承人的积极财产有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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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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