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丈夫赔偿妻子70万元离婚
导读:
核心内容:丈夫独自外出旅游有外遇,执意与妻子离婚。妻子为家庭、孩子,不掌握经济大权。夫妻俩对簿公堂。经法院调解,有过错的男方赔偿为家庭付出较多且无过错的女方70万元。
丈夫为了情人,执意要离婚,妻子因不掌握财权,害怕得不到赔偿。昨日,贾汪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经调解,从事养殖行业的丈夫王刚赔偿妻子刘倩70万元。
丈夫旅游外遇要离婚
王刚现年30多岁,贾汪区某镇农民。妻子刘倩比他小两岁,两人婚后一直感情和美,育有两个女儿。婚后,两人共同创业开办了养殖场,生意越做越好。后来,王刚还开了一家直销店,雇了20多个工人,在当地成了致富带头人,俨然成功企业家。妻子刘倩因忙于照顾孩子、家庭,逐渐淡出了两人事业的管理、经营。
2011年,王刚独自外出旅游,在江南一个小镇,认识了温柔漂亮、时尚大胆的苏南导游岳月。两人一见钟情,开始了私下交往。
之后,王刚经常找机会到外地与岳月约会。2012年,岳月与丈夫离婚,催王刚赶紧也离婚。刘倩得知王刚“在外面有女人”,愤怒到歇斯底里,几次到渔场吵闹,并去外地寻找王刚,见到王刚就大吵大闹。王刚对刘倩也是非打即骂,两人分居。
2012年,王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裁定不予准许。2013年底,王刚第二次到贾汪区法院起诉离婚。
经调解,出轨方赔偿70万
调解时,双方向法官坦陈离婚原委。王刚承认自己在外面有婚外情,还讲到因急于和刘倩离婚,他一度非常烦恼,甚至有一次和刘倩吵打后,因为痛苦恼怒自杀住院,差点放弃生命。这次,他下定决心,“不离婚不能活下去”。
刘倩也讲了自己的痛苦,王刚变心后对她动辄又打又骂,两个人已经发展到见面就吵的地步。前段时间,她还被王刚一耳光打昏,为此还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裁定。
刘倩称,因为这段婚姻,她经常生活在痛苦和恐惧中,以泪洗面。可结婚10年多,她虽然知道夫妻共同财产累积很多,但她由于不掌握经营、经济,只能眼睁睁看着王刚全部拿走,对自己实在是太不公平。因此刘倩提出要求经济赔偿。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终于心平气和,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王刚分两次给付刘倩70万元,第三人王刚的父母主动加入,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车辆、渔场均由王刚所有,夫妻共同贷款40余万元由王刚偿还。两个孩子由男方抚养。[page]
法官: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审理此案的贾汪法院家事庭法官王道强称,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在抚育孩子、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理应得到较多经济补偿;一方出轨或家庭暴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王道强称,他在工作中常见到一些夫妻因第三者离婚,但离异后再重组家庭往往问题更多,离婚率反而更高,未必能带来幸福,给子女和亲人带来的心理上的不适感和伤害却是肯定的。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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