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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婚姻法:婚前谁首付 房子就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3 15:18:47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专业与通俗结合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女人不想生,男人管不着;婚前谁首付,房子就归谁。婚姻法出台后,有关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父母出资买房分割以及女性生育权的相关规定引起关注。本文请

  本文专业与通俗结合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女人不想生,男人管不着;婚前谁首付,房子就归谁。婚姻法出台后,有关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父母出资买房分割以及女性生育权的相关规定引起关注。本文请来专业律师解读新婚姻法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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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婚姻法解释三》),妇女儿童如何才能利用好《婚姻法解释三》,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昨日,武汉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基地律师、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周斌律师为我市妇女提出两点“攻略”:

  ●女人不想生,男人管不着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专业版解读: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了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终止妊娠实际上是妇女行使不生育自由的一种表现,是法律赋予妇女的一项权利。既然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当然也就谈不上侵犯了男性的生育权。

  通俗版解读:女人不想生,男人管不着。

  ●婚前谁首付,房子就归谁

  《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专业版解读:司法解释第一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通俗版解读:婚前对方首付买的房子,哪怕你实际参与还贷,但始终属于对方个人财产。离婚的话,对方必须就你参与还贷部分给你补偿。[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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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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