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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朋友的名义购买的婚房怎么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3 09:38:42 人浏览

导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02年宋与丈夫在上海购得一套商品房,因为两人都不是上海户口,又无固定收入,无法获取银行贷款,就借用朋友朱某的名义购买,购买后房产也登记在朱某的名下。现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有可能到法院起诉离婚。这套用朋友之名所购商品房在进行分割时会遇到麻烦吗?

  在民法中,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用朱某的名义购房,但因登记在朱某名下,房产就归朱某所有。如果朱某承认房产是夫妻的并在法院签字认可,法院可以把争议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朱某不承认房产是宋夫妻的共同财产,法院就不会将此房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宋可以与朱某诉讼,将房产变更到他们名下再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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