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年 男友突提分手提刀索要青春损失费
导读:
同居一年多,男友突然提出分手,还拳脚相加逼她写下一张五万元欠条,偿还他的“青春损失费”。30岁的阿朵(化名)哭诉,她现在不但无家可归,还莫名其妙欠下了一笔巨债。
5月5日下午,一个女子跌跌撞撞冲进本报接待室大门,带着哭腔求助:“帮帮我,我被前男友打了!”女子身高170厘米左右,身材苗条,鹅蛋脸。她眼睛、鼻子、额头都有青肿伤痕。女子阿朵,是铜梁县巴川镇人,今年30岁。
阿朵说,2008年初,她认识了从四川资阳到铜梁打工的男子秦某,两人租房同居。同居后,她才发现秦某脾气很暴躁,两句话不对就要动拳头,但她一直忍耐着。同居几个月后,秦某没有再去上班,两人摩擦更多,秦某打她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有几次她被打得受不了,跑到派出所报案。昨日,铜梁县巴川镇派出所民警向记者证实了阿朵“经常被打”的说法。
阿朵说,一个多月前,秦某突然提出分手,她只得从两人共住的房子搬出来。不料秦某多次找到她,索要“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在他的拳脚威胁下,她写下了一张五万元的欠条,承诺付给秦某“青春损失费”。后来,她跑到主城区朋友家躲避。但秦某还是追了来,前几天还提刀要她给钱。“要说讨要青春损失费,也该是我找他要啊,谈恋爱怎么会谈到今天这个地步啊!”接受采访时,阿朵几次痛哭失声。
昨日,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李亚宁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如果阿朵确实是在秦某胁迫下写下欠条,那这张欠条就是无效的。李亚宁建议她马上搜集自己被胁迫的证据,证明欠条无效。(记者 谈露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妻子看到情夫与别的女职工谈起了恋爱,遂怂恿丈夫讨要“青春损失费”。丈夫和妻弟前去讨要时,被捅成一死一伤。丈夫帮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24岁的三桥镇郑家村女青年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分手的恋人乃至离婚的夫妻,尤其是女方,都提出关于男方是否应该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关于青春损失费
青春损失费在现在民事案件中出现的比较多,那么,青春损失费的法律意义有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阅读。青春损失费的法律意义如下:严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