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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交锋:休息权能成为离婚借口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8 13:33:43 人浏览

一方要休息另一方要过性生活 从争吵到大打出手 妻子不堪忍受要和丈夫离婚

  32岁的张文(化名)是哈尔滨市某商场售货员,结婚已七八年。张文说,柜台一站就是一天,非常辛苦。每天下班回家后给孩子做完晚饭,就想倒到床上好好休息一下。但其丈夫却认为两人只有晚上才能在一起,因此希望和老婆多“温存”一下。

  几年来,双方因为在这一点上达不成共识,几十次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张文向法院提出离婚,以讨回自己的“休息权”。

  据悉,哈尔滨市以侵犯“休息权”为由起诉离婚的案件还是第一次。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我国只有调整雇佣关系的《劳动法》对“休息权”有相关规定,而《民法》和《家庭暴力。在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下,张文勇敢地提出离婚,一方面,对她来讲离婚是一种解脱;另一方面,在家庭暴力酿成之前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这是一种积极的自救。

  离婚可以以最直接的理由提出不受《婚姻法》调整范围的限制

  夫妻间“休息权”的提出,一方面说明当事人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她们法律意识的增强。

  孔宁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以“休息权”受侵害这种很直观、很直接的案由提出离婚的做法很实在。虽然说,“休息权”是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但婚内“休息权”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这种婚内的“休息权”受到侵害,有可能还会使当事人的“健康权”进一步受到侵害。也就是说,由婚内“休息权”很可能会派生出“健康权”等一系列的直接案由,这些案由也许都不在《婚姻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但这些案由又确实都是导致婚姻解体的导火索。因此说,离婚的案由和《婚姻法》调整的内容没有必然的联系,以何种理由提出离婚都是可以理解的。

  一组数字

  据一项调查资料显示,被调查的4049名城市女性中,有113人承认有被丈夫强迫过性生活的经历;农村1079名妇女中,有86人承认被实施过“夫妻内的强暴行为”。专家们认为,由于调查中的各种因素,婚内强暴的绝对比例,要比上述数字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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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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