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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牵出房产证撤销纠纷 夏津法院调结案中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2 05:20:53 人浏览

导读:

12月9日,年逾六旬的宋金山老汉一早找到山东省夏津法院行政庭法官,要求法院撤销县政府颁给其子宋岳新的房产证,为什么父亲要与儿子争房产呢?案件受理后,才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原来原告老汉

  12月9日,年逾六旬的宋金山老汉一早找到山东省夏津法院行政庭法官,要求法院撤销县政府颁给其子宋岳新的房产证,为什么父亲要与儿子争房产呢?案件受理后,才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原来原告老汉之子宋岳新与妻子刘桂香正在闹离婚,小夫妻俩为了争夺宋岳新名下的一处商品房房产共同上诉到德州中院,打起了二审离婚官司。二审审理之中,夫妻双方都主张自己才是真正的楼房所有者。宋老汉为了防止房产落入他人之手,连忙起诉到夏津法院要求撤销其子宋岳新的房产证,将房产转为己有,于是德州中院中止了案件审理。

  夏津法院行政庭法官了解案情后,分析案件的症结在于房产的分割,考虑到仅仅判决房产证归属,极有可能会是案结事不了,当事人还得接着打官司,于是法官们定出了促成行政和解的审理思路。他们一方面向刘桂香做思想解释:“公公年纪大了,爱子心切,可能做法有欠妥当,但看在孩子的份上肯定会给你做出一定补偿”,使刘桂香抵触心理有所缓解。另一方面法官们帮宋金山化解心结:“媳妇家庭条件不好,将来还得抚养女儿,从人情出发也应做出适当的补偿,毕竟孙女还是您的孙女啊”,一席话说的宋老汉连连点头称是。最终法官们促成宋金山、宋岳新与刘桂香达成调解协议,由宋金山及宋岳新支付刘桂香部分房款60000元,刘桂香放弃争议房产所有权,宋金山主动撤回起诉,一起“案中案”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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