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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追回”5万元彩礼□记者 赵 磊 通讯员 胡海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1 23:05:37 人浏览

导读:

□记者赵磊通讯员胡海容晨报讯杨女士的儿子小王和许先生的女儿小许原本打算结婚,后来因故变卦。杨女士将许家告上法庭,要求许先生夫妇返还5万元彩礼,可许家却否认收到过这笔钱。昨天,

□记者 赵 磊 通讯员 胡海容

晨报讯 杨女士的儿子小王和许先生的女儿小许原本打算结婚,后来因故变卦。杨女士将许家告上法庭,要求许先生夫妇返还5万元彩礼,可许家却否认收到过这笔钱。昨天,杨浦法院根据小王与许先生的电话录音认定这笔彩礼存在,并判令许先生夫妇返还。

今年5月,小王与小许建立了恋爱关系,5月底,两家就开始商量婚嫁之事。可到了7月,小王和小许又因故终止了恋爱关系,双方也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9月,杨女士将许先生夫妻告上法庭,称应许家的要求,曾于6月8日将5万元彩礼送到许家,许先生夫妻如数清点后收下,现双方子女因故未能结婚,要求许先生夫妇返还这5万元。

许先生则辩称,在小许和小王恋爱期间从未收到杨女士所交付的彩礼5万元,也从未收到杨女士交付的其他款项;而许先生的妻子则称,在筹办子女婚礼期间,曾收到杨女士交付的婚礼筹办费用2万元,此款加上自己贴补的部分钱款已用于订喜宴、买家具、拍婚纱以及招待亲戚朋友吃饭所用,未收到过杨女士或小王交付的其他钱款,更没有收取过彩礼。

此案开庭时,杨女士向法庭提交了8月5日小王与许先生之间进行电话联系的录音,该通话记录中有如下内容:“……王:我们给你们家5万元钱,不该去投资。许:这钱是买家具的吗?买戒指……王:我妈不知道这一点我知道,当时不知道会是这种情况,当时拿钱出去这种情况。许:人到发急了什么事都会做,你父母这种腔调,你父母这样的话都讲得出去,又讲不喜欢我女儿了,那你们家5万元定金拿来干吗?”。对于上述通话记录的内容真实性,许先生夫妻予以认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审理中,根据通话内容,法院认定许家曾收取王家5万元。许先生始终否认收取过杨女士母子交付的任何钱款,而许妻则认可收到2万元,两人的上述辩称意见均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且许先生夫妻均未就通话记录中所反映的许先生曾收取5万元的陈述内容作出合理解释,亦未对该5万元的性质提出任何抗辩意见,故法院认定该5万元为结婚彩礼,因小王和小许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许家应返还上述钱款。

法官表示,我国民间的确存在结婚时,一方给予另一方彩礼的习俗,对于这一习俗,法律并无明文禁止,所以并非所有的彩礼都需要返还。本案中,王家向许家给付彩礼后,小王和小许并未登记结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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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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