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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过户房屋给儿子 法院: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6 00:08:56 人浏览

导读:

近70岁的钮老太在与丈夫黄老汉离婚中,发现丈夫已将其婚后购买房屋过户给了儿子,遂起诉要求恢复房屋权属,日前得到了法院的支持。1974年,已有一8岁儿子的黄老汉与钮老太登记结婚,双方均系

近70岁的钮老太在与丈夫黄老汉离婚中,发现丈夫已将其婚后购买房屋过户给了儿子,遂起诉要求恢复房屋权属,日前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1974年,已有一8岁儿子的黄老汉与钮老太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1993年,黄老汉单位分配到一套房屋,二年后又购买了产权,并将该房屋产权登记至自己名下。1998年起,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今年初,钮老太提出离婚,经调查方知房屋已于2004年2月14日过户至黄老汉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子名下。钮老太认为,他们父子俩恶意串通,虚构交易,侵害了自己对房屋享有的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恢复系争房屋原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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