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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的贷款与债务的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6 13:17:38 人浏览

导读: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通常会有贷款买房或是买车的债务存在,有一方会因为结婚了,而要求另外一方共同来承担所欠债务,其实法律也是有明确的认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男方婚前的贷款与债务的认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通常会有贷款买房或是买车的债务存在,有一方会因为结婚了,而要求另外一方共同来承担所欠债务,其实法律也是有明确的认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男方婚前的贷款与债务的认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男方婚前的贷款与债务的认定

  男方婚前的贷款与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是个人债务。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合法债务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对夫妻债务的规定如下: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怎样判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只要面临着偿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对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一种处罚。

  3、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诉讼时效: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3)对于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三、如何规避夫妻债务风险

  为防止夫妻财产对一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常在签订重大合同或者涉及重大债务时,夫妻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借款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

  2、夫妻之间进行财产约定,签署书面协议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同时做好相关财产变更等手续,在债权债务发生时想方设法将该约定让债权人知晓。法院均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不能举证证明第三方知道其财产约定而败诉,实践中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全这方面的证据,比如通过口头告知、短信、电话、邮件致函或者有关合同中进行告知第三人。

  3、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并且夫妻一方表示不同意另一方从事经营活动,若从事经营活动所得及所负,由经营一方承担,均与另一方无关,且该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而是用夫妻其他财产进行共同生活。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男方婚前的贷款与债务的认定的内容,由此可知,男方婚前的贷款与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是个人债务。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合法债务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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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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