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对共同居住的房屋如何处理

离婚时对共同居住的房屋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9 20:29:44 人浏览

导读:

可由离婚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有原则进行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

  

  

  

  可由离婚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有原则进行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