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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01:02:23 人浏览

导读:

正处于年代交接的时代的我们,总是能够从电视新闻当中看到一些家庭关于继承家产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休的情况。继承其实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法定继承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的相关内容。

  正处于年代交接的时代的我们,总是能够从电视新闻当中看到一些家庭关于继承家产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休的情况。继承其实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法定继承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的相关内容。

  一、法定继承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两个以上的住所的,在哪个住所死亡的,该住所的法院就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若被继承人遗产在多个地方都涉及时,其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享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专属管辖表明,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即该不动产法院享有管辖权,应向该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其它有管辖权的法院就应将后立案的或还未立案的案件依法裁定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审理。

  二、继承案件的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三、法定继承法律特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定继承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的全部内容。其实一家人就不要去那样的争吵继承的问题,毕竟是从小生活到大的亲兄弟亲姐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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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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