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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要开庭几次

更新时间: 2020-08-31 17:07:59 0人浏览
继承纠纷要开庭几次
律师解答
开庭的次数没有规定,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继承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公开审理,开庭前3日,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另外,适用普通一审程序的继承纠纷案件,应当在法院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经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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