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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扣除丧葬费后才能开始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5:48:51 人浏览

导读:

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当考虑继承人的年龄、性别、经济状况、兴趣、文化程度、已婚与否、配偶的职业等。我国《继承法》在分割遗产时,十分重视发挥遗产的效用,其根本点在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那么遗产分配扣除丧葬费后才能开始吗?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遗产分配扣除丧葬费后才能开始吗的详细内容吧。

  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当考虑继承人的年龄、性别、经济状况、兴趣、文化程度、已婚与否、配偶的职业等。我国《继承法》在分割遗产时,十分重视发挥遗产的效用,其根本点在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那么遗产分配扣除丧葬费后才能开始吗?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遗产分配扣除丧葬费后才能开始吗的详细内容吧。

  一、遗产分配扣除丧葬费后才能开始吗

  这个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该按照民法的通用原则来进行判断。

  所有的遗产,应该是扣除了安葬费用剩下以后的部分再拿来分配。

  二、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三、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

  根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因此,在继承开始后,确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2、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

  3、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遗产分配扣除丧葬费后才能开始吗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遗产分配的相关知识呢?在遗产分割过程中必须要区分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了解了遗产的范围之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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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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