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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地继承手续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30 08:18:4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农村地区,人们居住的房子多是自己在村集体组织分得土地后建成的,虽是自建房,但依照法律规定该住宅地也是可以被继承的。那么住宅地继承手续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我国农村地区,人们居住的房子多是自己在村集体组织分得土地后建成的,虽是自建房,但依照法律规定该住宅地也是可以被继承的。那么住宅地继承手续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宅地继承手续是怎样的

  1、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修改户籍,如果人已经不在的,需要办理户籍注销以及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必须准备好这套房的房产证明,以及户口本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具有亲属关系的文件。

  2、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必须是申请人就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证书;以及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等证件。

  3、一定要清楚,知道遗赠和法定继承、他们遗嘱继承不同,所以所需要支付的税收也是有不同。

  二、 宅基地继承有什么要求

  1、 办理宅基地变更手续,限制是同一村村民通过买卖或者赠予方式,进行转移房产,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就可以经过依法批准。

  2、 接受宅基地条件使用的村民,必须符合国家和你所在地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到一户一宅的面积标准。

  三、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1、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有哪些?

  ①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②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③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住宅地继承手续是怎样的的信息,由上可知,继承住宅地时需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以及死亡证明,然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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