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嘱 > 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2:50:16 人浏览

导读:

如今很多朋友们对于自己财产的分配是比较重视的,很多人们在生前会立遗嘱,这样的话也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财产,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而要立遗嘱的话要了解一下遗嘱的相关分配制度,那么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如今很多朋友们对于自己财产的分配是比较重视的,很多人们在生前会立遗嘱,这样的话也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财产,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而要立遗嘱的话要了解一下遗嘱的相关分配制度,那么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存在5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针对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打印而成。

  针对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意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针对录音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同代书遗嘱一样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是只有在紧急关头才可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具体可咨询相应的公证机关。

  二、遗嘱相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包括哪些

  (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邑。这些遗产包括房屋、存款、有价证券、交通工具、家具、家电、金银首饰、衣物等个人用品,还包括承租、承包的可得利益,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遗嘱人所欠的债务及其清偿办法,也要在遗嘱中一并写明。

  (2)指定人和受人遗嘱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就要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名字。否则,遗嘱将因无法执行而视为无效,继承人只能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嘱人遗赠财产的,应写明受遗赠公民的姓名;国家或集体为受遗赠人的。也应写明其单位名称等。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遗嘱人最好在遗嘱中列出—个遗产清单,并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在遗嘱中,府当指明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继承或受遗赠的具体财产的名称、份额或数量等。如果指定由数个继承人或受遗脂人共同继承或受遗赠某项财产的,应当写明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得的具体数目或份额。但如果未写明每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某项财产的数量或份额的,法律一般推定为均等享有或受遗赠权,即应当平均分配该项遗产;遗嘱中尚有没有处分的财产的,该财产即视为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对于遗嘱的分配,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方法,同时也要注意立遗嘱的相关制度,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