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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对方消失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4:00:48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失踪是不会影响离婚判决的。但是一方失踪起诉离婚需要先申请宣告失踪。因此当事人并不需要过于担心,更多关于起诉离婚后对方消失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失踪是不会影响离婚判决的。但是一方失踪起诉离婚需要先申请宣告失踪。因此当事人并不需要过于担心,更多关于起诉离婚后对方消失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起诉离婚后对方消失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失踪是不会影响离婚判决的。但是一方失踪起诉离婚需要先申请宣告失踪。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二、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三、起诉离婚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我国婚姻法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第二,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第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遇到案情复杂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后对方消失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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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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