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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去法院离婚房子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1 12:38:20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协议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而在离婚的过程中是需要对财产、子女抚养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分配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去法院离婚房子怎么判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协议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而在离婚的过程中是需要对财产、子女抚养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分配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去法院离婚房子怎么判的问题。

  一、夫妻去法院离婚房子怎么判

  1、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名下的。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2、产权证上能显示出房产归双方所有的。

  这种情形下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根据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是否需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问题,本法第四十六条建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过错赔偿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二是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本法并未采取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的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在共同财产分割中不考虑引起离婚的个人责任,而是采取离婚过错赔偿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跟您详细讲述的关于夫妻去法院离婚房子怎么判的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对于夫妻房子是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判,是要分情况的,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是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分割的,如果不是共同财产就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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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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