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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准提出诉讼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9 20:36:55 人浏览

导读:

诉讼离婚是除了协议离婚以外的另外一种离婚的方式。但是,并不是我们想要提起诉讼离婚,我们就可以随意提起的。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也是不能诉讼离婚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情况下不准提出诉讼离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诉讼离婚是除了协议离婚以外的另外一种离婚的方式。但是,并不是我们想要提起诉讼离婚,我们就可以随意提起的。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也是不能诉讼离婚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情况下不准提出诉讼离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情况下不准提出诉讼离婚

  1、婚姻自由是婚姻法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对离婚没有限制,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限制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仅有特别情况下对诉讼离婚有限制,但仅限制男方。

  2、限制男方做为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结束妊娠半年内、女方生育子女一年内(子女一周岁前)。需要强调的是此时女方有做为原告权利起诉离婚。

  3、上述情况下也有特例:如虽然女方在怀孕期间或生育子女一年内,但有证据证明女方所育子女并非男方所出,此时不限制男方起诉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种情况体现了我国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而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诉讼费的交纳标准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三、离婚诉讼法定期限

  根据中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情况下不准提出诉讼离婚相关内容。如果是符合法律规定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的情况,那么就是不能提起诉讼离婚的。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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