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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探望权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02:16:23 人浏览

导读:

起诉探望权的流程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法院立案受理后,再根据双防提交材料开庭或不开庭审理。探望权一般要以收集到的证据就是扶养一方的禁止探望权或者是在探望权时受到对方限制。那么起诉探望权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证据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起诉探望权的流程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法院立案受理后,再根据双防提交材料开庭或不开庭审理。探望权一般要以收集到的证据就是扶养一方的禁止探望权或者是在探望权时受到对方限制。那么起诉探望权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证据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起诉探望权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证据?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或母,子女依法被他人依法收养后,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就不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生父母对于已经被他人收养的子女不享有探望权。(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亲子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2)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3)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

  2、其次扶养孩子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所以,就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二、探望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方式,而不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望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行使探望权,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当事人如何行使好探望权,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是要行使好探望权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自然主张权,即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必须像主张解除夫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样,主张行使探望权,要求与解除夫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并解决,并一同写入法律文书中,作为日后行使探望权和履行协助义务的依据。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望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望权纠纷的,可以“探望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

  2、是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方式一般可选择“探望式”、“逗留式”等。探望式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在一定的时间到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家中行使探望权。但这种方式要因人而异,对离婚时矛盾不大的,就可以采取,对矛盾大的不宜采取。这样,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逗留式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带走子女,与其生活一定时间,以行使探望权。这种方式无论从子女健康成长,还是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大到社会的文明发展和稳定来说,都有优越的一面。不管选择什么时间和哪种方式行使探望权,都应按照协议或法院判决执行,在协商一致,相互协助的情况下进行,确保探望权利的实现。

  3、是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不能为了行使探望权,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长、学习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采取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方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对哺乳期内的子女,就不应采取“逗留式”;对上学的子女就应在其假期或休息日进行探望等。在保障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同时,也要保障权利人行使探望权,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以权利人的探望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借口,侵犯权利人的探望权。只有采取互利原则,才能本着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抚养方的抚养权利行使和探望方的感情交流的心理需要。

  以上就是关于起诉探望权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规定,起诉探望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探望权被侵犯自己也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双方调解。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咨询法律快车专职律师,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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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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