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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21:05:38 人浏览

导读:

在身边的朋友当中,我们会看到许多父母帮子女出资买房的现象,而有些人是在婚前买的房屋,婚后需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在身边的朋友当中,我们会看到许多父母帮子女出资买房的现象,而有些人是在婚前买的房屋,婚后需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1、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后属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办理的新房产证,是夫妻俩名字,这房子产权就属于两人共有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特征

  1、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2、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三、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而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由此可知,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后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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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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