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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条款暗藏信任危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8 04:17:57 人浏览

导读:

市场经济时代,与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信息、市场客户、技术秘密也是巨大的财富。这些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生死攸关。如果商业秘密被扩散、特别是被竞争对手掌握,企业发展必然会受到影响甚至重创。于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和专门的条款便成了用人

  市场经济时代,与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信息、市场客户、技术秘密也是巨大的财富。这些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生死攸关。如果商业秘密被“扩散”、特别是被竞争对手掌握,企业发展必然会受到影响甚至重创。于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和专门的条款便成了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的必然选择。

  保密、竞业协议受重视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越来越注重对经济、技术、商业秘密的保护,“保密协议”的应用也越来越广。一些从事技术研发、商业经营方面的企业,对企业员工的“保密”措施更加重视。而也有不少企业,曾经因为对员工一时疏于教导,而遭致了利益的损失。

  在国外,保密合同签订后,员工如果跳槽,公司要给其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一定期限内不能到同类行业工作的损失。而在国内,经济补偿难以保证,社会保障又不完善的前提下,个人与企业该不该签订保密合同?又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小方和小惠在同城的不同杂志社工作。她俩既是同专业同学,又是关系密切的室友。一次小惠的一个重大选题策划不小心泄露给了小方,小方所在杂志社得知后迅速加派人手,大大提高了运作效率和质量,并赶在小惠杂志原定出刊计划前抛出了该策划。此举直接使得小惠杂志社多位编辑近一段时间的辛苦策划准备成为泡影。此次“无意式泄密”事件还给小惠的工作经历抹上了污点,并让小方和小惠从此反目成仇。

  纳杰人才职场专家表示,一些员工由于缺乏对企业机密的保护经验,加上竞争心态比较浮躁,忽视了企业的“保密”对于单位利益与个人职业经历的重大意义。

  保密、竞业条款暗藏信任危机

  对于企业来说,签订“保密合同”无疑是个明智之举,可以对职工进行约束和监督。而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出保密、竞业协议或接收“跳槽”员工时,也不能不考虑员工的感受。

  马辉最近刚刚被汉口一家大型软件公司录用。刚进公司还不到一个星期,他就被要求签订一份保密合同。马辉认为,签保密合同是应该的。但他反复读过合同后,心中却生质疑。“有些条款,像禁止使用USB口传输文件,还可以接受。但例如不准在公司使用私人电子信箱、禁止登陆外网等,就觉得很勉强了。”

  这些条款也并不是对所有员工实行。马辉总觉得,“自己既然来到公司工作,公司就要信任自己,这一纸协议明显的感觉到公司对员工的不信任,感觉自己就像被困入了一张巨大的监视网,个人隐私不被尊重。”

  另一位来自汉口的应届毕业生刘敏,也相当后悔自己第一份工作就“误签”的一份“保密合同”。 刘敏毕业后来到一家大型广告公司,其签订的保密合同中有这么一条:“企业员工今后若在本公司竞争对手企业就业,则不能参与工作期间曾涉及的同类品牌的企划项目。”

  刘敏告诉记者:“当初一心想进入这家知名的广告公司工作,为了能够保住这个工作职位,当时就糊糊涂涂地签下了合同。”现在准备跳槽才发现当中有陷阱。

  竞业限制协议不得滥用

  在很多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及企业,如IT行业,员工在就职时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

  竞业限制合同,是企业与特定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之间签订的。需与企业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人员,主要是针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才。

  但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扩大竞业员工的范围,因为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劳动者很难改行去从事别的工作,这也不利于劳动者劳动技能的提高。对普通员工来说,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就有滥用之嫌。

  专家说,企业在签订保密、竞业协议时,应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商议,使协议保护的对象是双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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