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人不尽义务 赠与人可“毁约”
导读:
周大妈名下那两间私房经有关部门评估,房产价值为25万元,其中包括基准地价23.4万元,房屋重置价1.6万元。交出旧房后,三个儿子将领取的房屋折旧款补偿(即房屋重置价格补偿)1.6万元交给了周大妈。
两年后,回迁房建成,周大妈随三个儿子入住新居。但此后一段时间内,周大妈并未得到三个儿子的照顾,其中一个儿子对老人有虐待行为,其他两个儿子也未尽赡养义务,使得周大妈只得到女儿家居住。
无奈之下,周大妈将三个儿子诉至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返还拆迁款23.4万元。
庭审中,周大妈的三个儿子一致表示,由于他们一致选择回迁安置方式,拆迁单位并未实际发放拆迁款,且他们每人还交纳了一笔购房款,故他们并未占有母亲的财产。
法院经向拆迁公司了解得知,实施拆迁时,周大妈一家选择了回迁安置方式取得了三套住房,因此并不存在基准地价的补偿(23.4万元),只有房屋重置价格补偿,即房屋折旧款补偿。
东城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周大妈的诉讼请求。
法官析案
承办此案的张晓维法官说,从周大妈与三个儿子签订的《承诺书》的内容可以看出,《承诺书》实际上是一份赠与合同。
根据有关部门的评估,被拆迁房屋价值应为25万元。本案中,基准地价补偿款23.4万元虽未实际发生,但因周大妈应得房屋拆迁利益已转入三个儿子所购房屋之中,故周大妈与三个儿子所达成的赠与合同中赠与标的即为该笔基准地价补偿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由于三个儿子未对老人尽到扶养和赡养义务,周大妈有权撤销赠与,要求三个儿子返还赠与标的。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不可撤销是可以解除的,但应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且达成一致结果后方可解除,其它法定解除的除外。如出现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有失公平等情形合同是可以
在实践中,对于要约的行为,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的,对于权利予以保护起来。那么,什么样的要约不可撤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