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保全 > 债权人代位权 > 债务人怠与行使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债务人怠与行使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30 10:34:01 人浏览

导读:

如果能够确定李四不去追债的行为影响其向张三还钱,张三就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直接向王五追债。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该债权专属于

  李四欠了张三的钱不还,还不去追讨王五欠自己的钱,张三能不能直接向王五追讨这笔钱?

  如果能够确定李四不去追债的行为影响其向张三还钱,张三就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直接向王五追债。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一般指具有较强人身性质的债权,比如,债权的标的是演出行为。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也就是说,张三向王五追债,要以李四欠自己的债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即张三在向王五追债过程中的必须花费,由李四承担。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