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转让出租车经营权 法院认定协议有效
导读:
出租车经营权能否转让这个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点。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转让出租车经营权的合同纠纷,法院一审判决转让方及出租车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出租车过户手续。
被告李某原经营一辆出租车,2008年1月29日,被告李某与原告王某签订车辆更新协议,约定由王某出资更新出租车,新车产权归王某所有,王某向李某支付人民币17500(包括牌照更新费用、上车定金和到场误工费用),李某应在两年后不超过两年半及时将更新车辆过户到其方名下(费用由王某承担),李某应积极配合。如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不包括更新费用)人民币一万元整。协议签订后,原告将转让费17500元支付给被告,并出资100000元购买了一辆新车,以被告名义入户到出租车公司,并由原告独自经营至今。2009年下半年,公司通知原、被告可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办理过户手续无果并引起诉讼。被告认为,营运权是一种国家资源,本身是不允许买卖的,原、被告双方私下签订的转让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及出租车公司的利益,应认定该转让协议无效,且该协议对我方显失公平。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签订的车辆更新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辩称该协议书违反情事变更原则,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法院不予采信。原、被告双方转让出租车的行为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该转让行为合法有效。被告应当协助原告办理出租车过户手续。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把自己的车辆无偿转让给别人,在这一个过程中转让人并没有获得任何的钱财,所以很多人就认为车辆的无偿转让是不需要过税的。那么车辆无
我买了辆二手汽车没有过户,但签了汽车转让协议,请问转让协议受法律保护码?网友回复不受,要不然咋个要喊过户呢时间:2010-1-1521:15在民事法上有效,可该
甲方,协议书,协议,转让,样本,车辆车辆转让协议书实例甲方:***(出让方)住***乙方:***(受让方)住***甲、乙双方本着老实信用、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农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