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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担保合同应该如何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19:36:28 人浏览

导读:

伪造担保合同的行为是一种诈骗行为,目的在于骗取对方的财物,根据骗取金额的大小,犯罪嫌疑人受到的刑事处罚量刑也有轻重之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伪造担保合同应该如何量刑?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伪造担保合同的行为是一种诈骗行为,目的在于骗取对方的财物,根据骗取金额的大小,犯罪嫌疑人受到的刑事处罚量刑也有轻重之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伪造担保合同应该如何量刑?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伪造担保合同应该如何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诈骗行为就包括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行为。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所以伪造担保合同承担合同诈骗罪,视犯罪情节承担拘役到无期徒刑的刑罚。

  二、关于伪造印章被判刑,所签担保合同是否有效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翁某为某公司董事长,但非法定代表人。翁某因投资武平县某镇夹子背房地产开发,从2009年8月开始向游某融资,游某于2009年8月至2010年2月间分4次向翁某投入资金总计245万元,翁某也分别向游某出具4张《借条》,A公司、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该4张《借条》上盖章表示担保。相关款项已按照借条约定,实际支付给翁某。

   2014年4月30日,游某、翁某就上述借款事宜又签订《协议书》一份,该《协议书》对以上四笔借款计利息进行了结算,重新约定了还款期限,同时,翁某承诺,如不能按期还款,“乙方(翁某)同意甲方(游某)选择其开发的房地产中的店面折抵借款本息,店面转让的价格予以优惠,按相邻店面成交价的90%计算”。A公司、某公司亦作为担保人在《协议书》上盖章进行担保。《协议书》签订后,翁某未及时按约还款付息,也未将店面提供给游某抵作借款本息。

  审理判决:

  1、判决:

  游某向福建龙岩中院起诉,要求翁某还本付息,A公司、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龙岩中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游某的诉请。某公司不服,上诉至福建高院,福建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某公司仍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期间,某公司提交了武平县法院刑事判决,确认:2014年下半年翁某私刻某公司印章,并在向游某出具的借条、协议书上加盖了该枚印章。但最高法院仍裁定驳回了某公司的再审申请。

  2、败诉原因

  翁某虽然不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他是该公司的董事长,最高法院据此认为已构成表见代理。

  虽然有翁某伪造印章在借条、协议书上使用构成伪造印章罪的判决书,但结合翁某在某公司所任特殊职务以及股东身份等权利外观,已经足以让交易相对人游某产生合理信赖,让其负有对公章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的义务,对于相对人要求过于严苛,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综上,法院认为翁某的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某公司应对翁某的涉案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3、裁判要旨

  他人伪造公司印章对外签订合同构成表见代理的,即使该伪造印章的行为后被认定为伪造印章罪,也不影响所签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伪造担保合同应该如何量刑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一般情况下,伪造担保合同承担合同诈骗罪,视犯罪情节承担拘役到无期徒刑的刑罚。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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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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