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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21:44:28 人浏览

导读:

随着人们的购房能力大量的提升,在双方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的也不在少数,尤其是在购房人交付定金后发生的纠纷;而实践中人们在交完定金后发生的纠纷,往往不清楚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的管辖归属是在哪里?那么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是哪里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您科普一下吧!

  随着人们的购房能力大量的提升,在双方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的也不在少数,尤其是在购房人交付定金后发生的纠纷,而实践中人们在交完定金后发生的纠纷,往往不清楚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的管辖归属是在哪里?那么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是哪里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您科普一下吧!

  一、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

  (一)管辖

  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法律适用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三)注意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

  二、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一)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二)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三)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四)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五)谨慎签订定金协议,在没有和卖家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给付给卖家,减少环节就是减少纠纷;购买期房可以不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六)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最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个人签字就生效,公司必须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才生效;录音、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三、购房合同条款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计价与付款方式

  这是购房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对于价款,应非常清楚地在合同中写明。当然购房者要明确的是以套内面积计价或是以建筑面积计价,然后要注意是如何付款,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是否办理银行按揭等;

  (二)商品房的面积及误差的处理约定

  购买商品房,往往都存在最后确权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有差异的情况。对于这个问题,购房合同格式文本里都有具体的约定,购房人对此要作出明确的选择。

  (三)商品房的交付时间

  商品房的交付时间易受到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因此,签订明确的交楼时间,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大多数开发商均在合同中标明确切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但往往另约定交付的条件,同时附有不可抗力而延长交付时间的条款。但不管怎样,作为购买方,一定要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时间。

  (四)商品房的基本设施配置

  目前商品房大多数是毛坯房交付,但对于室内外的基本的装修、配置标准是不可缺少的,当中包括如窗、门、通讯设施、防盗系统、厨房生活配套设施等等,均属商品房的基本设施配置范畴,购房者不妨仔细考虑。

  (五)逾期付款及逾期交楼的约定

  对于购房者或开发商均有可能出现逾期支付楼款或逾期交楼等违约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况,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详细约定,以防一旦出现这种行为时,未违约方便于行使权利,占据主动。

  (六)公共配套设施

  公共配套设施对业主影响很大,这也是商品房物有所值的衡量因素。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充分留意住宅的公共配套设施情况,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如园林绿化、小区道路、休憩场所、会所、停车场等等是否有无均应有约定。

  (七)办理产权证

  购房者购买了商品房后,为了明确房屋产权人,当然要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产权证。过去存在有人购房后却迟迟办理不了房产证的情况,从而对业主的工作及生活产生诸多不便。因此,房产登记、领证不可轻视,购房者要毫不含糊地要求开发商进行产权登记及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否则,违约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综上所述,当双方发生房屋定金合同纠纷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在发生房屋定金合同纠纷时,当事人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且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另一方是可以要求拿回定金的。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合同法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快车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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