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车质量不合格 车主解除合同获赔偿
导读:
2004年6月,武某在北京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汽车公司)处购买某知名进口轿车一辆,总价款40余万元。武某在2004年8月15日前支付了全部价款,汽车公司将汽车交付给武某。随后,武某办理车牌、保险、购置税、养路费等手续共计开支6万余元。2004年9月,武某发现车内气味刺鼻,随委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发现车内甲醛含量为每立方米3.40毫克,为正常含量的约30倍。武某对此车质量开始怀疑,继而委托北京车辆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测,发现该车系组装车。2005年3月,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汽车公司退还车款并赔偿损失。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1)汽车公司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退还武某购车款40.32万元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汽车公司承担;(2)汽车公司赔偿武某购车损失6万元。
律师说法
1、汽车车内空气国家标准。2008年3月1日,《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式》已经正式实施,车内装饰后,各项空气指标依照该规定执行。之前,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其中,甲醛含量不得超过0.12毫克/立方米。
2、汽车质量与交付条件。汽车与其他商品一样,在买卖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条件交付。除合同特别约定外,交付使用的汽车应当具备正常使用基本条件,还应当具备足够的安全性能。关于质量,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当依据国家标准执行;本案中,当时尚无国家标准,所以法官参照行业标准的做法是正确的。
3、汽车车内空气质量不达标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目前来看,如果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严重超标,足以阻碍车主使用,那么,汽车销售商构成根本违约;反之,如果没有严重到这个程度,则可以通过维修来解决问题。本案中,除了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外,还存在组装问题,其实,这才是武某得以退车的关键因素(针对当时没有行业标准的情况)。
法律依据
1、《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略。
2、《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式》,略。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劳动合同范本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签约地点: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供车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企业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我们在4s店购买自己心仪的汽车,一般都是要和店里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的。那么,我们在4s店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4s
对于汽车买卖来说,汽车买卖最好是签订汽车买卖的一个合同,对于汽车买卖合同来说,汽车买卖的合同也需要根据相应的一个合同格式来写,一般来说,在汽车买卖合同上面,需要
江西首例汽车买卖合同出台,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在制定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平等的原则,广泛征求了有关行业协会、汽车销售企业和消费者意见。历经三年,出台了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