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合同还可以撤销吗
导读:
法律讲究平等,所以我们的很多活动,都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比如说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都怕有不利自己的条款,不过生活当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非法急迫的情况下签订了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那么显失公平合同还可以撤销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显失公平合同可以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主要发生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形式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
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对方违约导致己方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该类法律风险也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如果在合同可能产生纠纷时应对措施不力,就会导致己方在日后诉讼中处于不利境地。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
(1)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盖章。
(2)格式合同。
(3)双方当事来往的信件、电报、电传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显失公平合同还可以撤销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撤回,也就是说显失公平合同可以撤销。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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