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导读:
我国合同法明确有关于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条款,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存在都是为了给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出现合同履行不了的情况下,更好的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损害赔偿的概念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
二、违约金概念
所谓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
三、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一)成立要件不同。违约金责任以法定或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根据,只要存在违约行为,无论该违约行为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都可以主张违约金。而损害赔偿责任不仅要有违约行为存在,而且还须有另外一方当事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事实。
(二)责任数额的确定不同。违约金责任数额的确定具有某种任意性,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自由议定,其数额多少并不以实际损失为限。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是赔偿性违约金,且约定的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而赔偿责任的数额,通常是以损失大小为根据的,并且只能在违约以后确定,其数额多少必须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相当。
(三)存在范围不同。只有法律规定了强制性违约金责任或当事人在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时,违约金责任才能得到适用;否则,不能适用违约金责任,而只能主张损害赔偿。可见,违约金责任的适用范围,比损害赔偿责任狭窄得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的内容。两者区别主要在于成立要件不同,责任数额的确定不同,存在范围不同。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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